各学院教师及学生:
为了使教师能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,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,为教师和学生搭建及时沟通的平台,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。本学期11至12周将进行期中学生评价活动,希望同学们从自身的学习需求出发积极参与,按照问卷内容以认真负责、实事求是的态度,客观、公正地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具体安排如下:
1.评价时间:2015年11月9日至20日。
2.评价内容:只进行主观评价。
3.评价方法:学生登录教务处网页(),点击“综合教务系统”,通过任一个教务系统入口进行登录,然后点击“教学评估”选择“期中教学评价”中的相应课程即可进行评价。
4.教师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学生评价内容,与学生进行沟通互动,对学生提出的合理且可行的建议及时在教学中加以改进。